消费日报网讯(记者 佟强 □ 裴桐)3月30日,黑龙江高院联合省妇联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通报黑龙江法院反家庭暴力审判工作情况、黑龙江妇联反家暴工作情况,发布人身安全保护令典型案例。

黑龙江高院党组成员、副院长于世伟,省妇联副主席刘畅,黑龙江高院刑一庭庭长范杰臣、立案二庭庭长李丹华,省妇联权益部部长宋宇出席发布会,并围绕相关工作回答记者提问。发布会由黑龙江高院宣传信息处处长黄河主持。新华社、中新社等10余家新闻媒体参加发布会。
黑龙江高院党组成员、副院长于世伟通报黑龙江法院反家庭暴力审判工作情况发布会上,黑龙江高院党组成员、副院长于世伟介绍了黑龙江法院反家庭暴力审判工作情况。通报显示,近年来,全省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把运用司法力量惩治和预防家庭暴力、守护千家万户和睦安康作为法定神圣职责。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黑龙江省反家庭暴力条例》等法律法规,妥善审理涉家庭暴力各类案件,坚持“惩戒施暴者+保护受害者”并行的工作思路,在审理赡养、离婚、抚养等家事案件时发现存在家庭暴力的,及时引导当事人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同时依法判令施暴者承担相应不利后果;明确将家暴行为作为财产分割倾斜依据,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遭受家庭暴力一方予以照顾并酌情多分,体现对受害者的关怀;将家暴行为作为抚养权归属重要考量因素,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合法权益角度出发,优先考虑由未实施家庭暴力一方获得抚养权,为子女创造安全、健康的成长环境。依法严惩各种形式的家庭暴力犯罪,切实维护家暴受害者合法权益。黑龙江高院以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为核心抓手,强化与相关部门多元协同联动,联合省妇联、省公安厅出台《关于加强人身安全保护令执行工作的若干措施》,构建起“申请便捷、审理高效、执行有力、保障到位”的反家庭暴力司法工作体系,切实筑牢反家庭暴力司法防线。全省各级法院紧扣“妇女节”“反家暴日”等重要节点,创新普法形式,丰富普法内容,通过“云端+线下”双渠道开展立体化普法活动,打破时空限制,让反家庭暴力法律知识走进妇女群众、融入日常生活,相关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
省妇联副主席刘畅介绍了黑龙江妇联反家暴工作情况。通报显示,省妇联积极履行代表和维护妇女权益、促进男女平等和妇女全面发展的基本职能,从推动我省反家庭暴力条例落地实施、组织全省各级妇联开展反家暴主题普法活动、深化对涉家暴重点人群监测部门联动协作等多角度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的妇女权益保护体系,反家庭暴力和妇女维权关爱服务工作取得新成效。下一步,省妇联将以此次发布会为契机,总结十年工作经验,聚焦难点堵点,持续深化部门协作,用心用情做好反家庭暴力工作和妇女儿童维权关爱服务,促进妇女儿童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公布的人身安全保护令典型案例,聚焦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发生主体、行为方式、启动方式等方面,明确了保护范围、强化教育疏导等内容,在家庭暴力防控方面具有非常重要的参考作用和警示意义,体现了依法保障家庭暴力受害者合法权益,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重要价值理念,彰显了法治的应有之义。
新闻发布会当天,黑龙江高院邀请南岗区30余名妇女工作者走进法院,开展“不做旁观者·依法止家暴”公众开放日活动,系统宣讲《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黑龙江省反家庭暴力条例》以及人身安全保护令的申请与执行工作。通过反家暴专题普法宣讲,进一步强化反家庭暴力基层工作者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能力。

“不做旁观者·依法止家暴”公众开放日活动现场
下一步,全省法院将秉持“如我在诉”理念,进一步深化与妇联的协作联动,不断完善家事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注重婚姻家事纠纷的前端预防、多元化解,以更有效的调解机制、更有力的司法保障、更暖心的服务举措,为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保驾护航,让法治之光照亮妇女群众的美好生活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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