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日报网11月12日讯(王义杰 王福莹)桦甸市人民检察院干警在走访中发现,本市域内阳光嘉园小区东门有一条长约100米、宽约5米的季节性排水河沟,该河沟污染严重,水面长期漂浮大量固体生活垃圾,气味刺鼻,水质浑浊。据小区商户反映,每逢雨季,河沟内积水经雨水管网进入莲花河内,导致公共环境卫生遭受侵害,河沟附近有多栋居民住宅楼、商铺密集且毗邻市场,污染已严重影响了附近住户的生产生活。
发现该行政公益诉讼线索后,桦甸市人民检察院与桦甸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就涉案河沟环境污染问题召开磋商会议,会议对涉案河沟污染现状与整改初步意见进行深入讨论。会议后,桦甸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高度重视,协调桦甸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等单位对涉案河沟进行集中整治,出动人力100余人次,清理车辆10台次,清理垃圾污染物约1吨,种植花卉6000余株,原环境污染问题彻底得到整改落实,居民生产生活环境得到大力改善。
桦甸市人民检察院在履行公益诉讼职责中,运用诉前磋商途径与行政机关及时解决生态环境污染问题,有效修复生态环境,在保证公益监督实效性的前提下节约了司法资源,实现了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双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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