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日报网讯(王鹏)为全面统筹协调,多措并举,把新冠肺炎疫情对脱贫攻坚工作影响降到最小。2月20日,记者从云南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第十二场新闻发布会获悉,云南省88个贫困县中,16个县有确诊新冠肺炎病例,尚未发现因新冠肺炎导致贫困户基本生活无法保障的情况。但疫情影响到贫困群众就业、贫困地区产业发展、扶贫项目建设等多个层面,增加了脱贫的难度和返贫的风险。
脱贫攻坚受疫情影响 把疫情对脱贫攻坚工作影响降到最小
当前,受疫情影响,贫困地区农产品卖不出去,生产资料运不进来,旅游扶贫人数锐减,产业扶贫遇到困难。贫困劳动力暂时不能外出务工,扶贫车间停工,短时期内务工收入减少,就业扶贫呈现出组织难、转移难、培训难的情况。许多脱贫攻坚项目没有开工,施工人员难以返回,防护用品用具采购困难,影响了项目建设进度和资金效益发挥。同时,旅游、餐饮、运输等就业量大,直接间接消费农产品量大的行业恢复经营还有一定的过程,对贫困群众生产和收入带来相应影响。
充分发挥驻村工作队员和村组干部“调查员”作用,针对疫情给贫困地区贫困群众产业就业带来的影响,全省进行全面摸排、分析研判,重点监测排查受疫情影响存在返贫风险的已脱贫人口、存在致贫风险的边缘人口、存在脱贫困难的贫困人口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因户因人精准帮扶。千方百计安置贫困劳动力就业,确保贫困家庭“稳岗不丢岗”“转业不失业”。建立项目复工开工清单制度和日常监管制度,确保项目复工开工规范、有序、安全。适当简化调整脱贫攻坚项目库,加快提高工作效率,同时组织贫困劳动力参与项目建设,为全面统筹协调,多措并举,把新冠肺炎疫情对脱贫攻坚工作影响降到最小。
促进贫困地区农业产品生产销售 解决贫困群众务工问题
农业产品生产销售方面,云南省扶贫办主动对接大型商超、电商平台和广东、上海等地,把消费扶贫作为东西部扶贫协作、定点扶贫的重要举措和考核重点,帮助解决扶贫产品“卖难”问题,切实防止农产品积压。对带贫主体调运农产品出省、出州市,对收购建档立卡贫困村农产品的新型经营主体,对建档立卡贫困户积极开展农业生产的,适当给予补贴。对小额信贷2020年1月1日以后到期不能按时还款的,给予6个月延期。
云南省扶贫办抓住复工复产的契机,千方百计安置贫困劳动力就业,确保贫困家庭“稳岗不丢岗”“转业不失业”。共对接浙江省嘉兴市海宁、桐乡等地复工企业3917家,提供岗位30万个,永康市复工企业316家,提供岗位3.5万个,广东省东莞市复工企业1732家,提供岗位10万个。目前市内开工复工企业2574家,吸纳3.4万人就近就业,已成功为2.03万人匹配省外岗位。曲靖市利用沪滇扶贫劳务协作平台,收集省内外500余家企业招聘岗位信息,储备就业岗位,及时推送到村到户岗位5.8万余个。怒江州全州通过“就业彩云南”微信公众号为71家企业发布招聘岗位7000多个。
确保怒族和傈僳族整族脱贫 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收官之战
为保持驻村工作队员稳定,除特殊情况和不胜任的情况外,驻村工作队员至少干到2021年,实行财政涉农资金省级源头整合,统筹脱贫户、未脱贫户,出列村、贫困村,摘帽县、未摘帽县、重点非贫困县,完善扶贫资金分配机制,确保怒族和傈僳族整族脱贫。
完善“一月一分析、一月一研判、一月一调度”工作推进机制,做到问题随时发现、随时研究、随时解决。彻底干净地做好扫尾工作,确保全面完成整改、全部见底“清零”。对未摘帽县和剩余贫困人口超过5000人的15个贫困县进行挂牌督战,并延伸到贫困村和11个万人以上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全面提高脱贫质量,巩固脱贫成果。已摘帽县严格落实“四不摘”要求。着力提高产业就业组织化程度,强化易地扶贫搬迁后续帮扶。坚持“富脑袋”和“富口袋”并重,深化扶贫同扶志扶智相结合,帮助贫困群众摆脱思想贫困、精神贫困
云南省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党组成员、副主任、新闻发言人施榆兵表示,云南省剩余贫困人口还有11.9万户、44.2万人,占全国剩余贫困人口的16.6%,是全国唯一超过40万人的省份。尚未申请摘帽的7个县均为深度贫困县,未出列的429个贫困村中有深度贫困村381个,我省攻坚任务全国最重,打赢脱贫攻坚大决战和疫情防控阻击战都是重大政治任务,都没有任何余地,都必须如期全面完成,确保实现剩余贫困人口全部脱贫,未出列贫困村全部出列,未摘帽县全部摘帽,全面消除绝对贫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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