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日报网讯(记者 郑红梅)2月26日上午,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在龙华区政府龙昆北办公区报告厅召开。来自全区各行各业、各条战线的人大代表,肩负着全区人民的重托和期待,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本次大会将听取、审议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和“一府两院”工作报告等6项报告并表决关于上述报告的决议草案,同时补选区人大常委会委员4名,票决2023年区级民生实事项目。
海口市龙华区新闻中心供图
上午9时,首先召开代表中的中共党员负责人会议,宣布成立大会临时党委和各党支部;海口市政府副市长、区委书记、大会临时党委书记黄舸讲话。党员会议之后召开了预备会议,表决大会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草案;表决大会议程草案;表决议案审查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名单草案;表决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和财政预算审查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名单草案。预备会议之后紧接着召开了主席团第一次会议,推选大会主席团常务主席名单草案;表决大会执行主席分组名单草案;表决大会日程草案;表决大会各代表团团长、副团长名单草案;决定大会副秘书长名单草案;决定代表提交议案截止时间的决定草案;通过大会表决办法草案;听取《海口市龙华区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选举办法(草案)》的说明,表决将该办法草案提交各代表团审议;听取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办法草案的说明,表决将该办法草案提交各代表团审议。
上午10时20分,第一次全体会议召开。
主席团常务主席黄舸、董孟清、王家强、林芊、李美健、王才华、王恩君、杨华在主席台前排就座,区领导王晓龙、吴馨、张军等在主席台就座。
大会执行主席、主席团常务主席董孟清主持会议。
本次大会应出席代表269人,因事因病请假10人,出席代表259人,出席人数符合法定人数。
上午10时20分,董孟清宣布海口市龙华区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开幕,雄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声在礼堂内响起。
大会听取了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政府区长王晓龙作的《政府工作报告》。
过去一年,是龙华发展极具挑战、极不平凡、极富成效的一年。全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在市委、市政府和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区政协的监督支持下,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统筹发展和安全,攻坚克难,奋发前行,经受住多重超预期因素冲击考验,争当全市高质量发展排头兵,实现了经济社会平稳运行,交出了一份厚重提气的成绩单。全区地区生产总值完成732.7亿元,增长2%,总量居全省各县(区)首位,增速全市第一。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38.4亿元,增长6.3%,总量全市第一。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341.3亿元,增长12%,增速领跑全市。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4848元,为全市唯一正增长。城镇新增就业1.6万人,占全市30.2%。全年新增市场主体44.4万家,增长234%,占全市56.9%。实际使用外资额4.8亿美元,完成市定任务的140%。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推进自贸港封关运作的关键之年。今年政府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锚定“一本三基四梁八柱”战略框架不动摇,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紧抓构建新发展格局战略机遇,聚焦高质量发展主题,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稳农业、强工业、扩内需、促开放,全力建设海南自由贸易港高质量发展示范区。
龙华区今年经济社会发展主要预期目标是:地区生产总值增长10%左右,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8%左右,固定资产投资增长5%左右,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5%左右,城镇和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增长9%左右、10%左右;居民消费价格涨幅控制在3%以内。确保完成市下达的节能减排降碳控制目标,确保完成市制定的高标准高质量发展指标体系提升任务。
新的一年,我们将继续坚持对标一流,坚持雷厉风行、坚持狠抓落实,以更精准的“稳”,保障更高质量的“进”,努力取得更大成绩。
大会还审查了《关于海口市龙华区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审查了《关于海口市龙华区2022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听取了区人民政府副区长王首汇作的《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民生实事人大代表票决候选项目情况的报告》。
部分驻区市第十七届人大代表,区现职副处级以上干部,区人武部部长,公安龙华分局政委,区第一届政协委员,消防大队,区委各部门负责人,区政府各部门及派出机构负责人,区法院、区检察院副职领导,群众团体、区直属事业单位负责人,市属垂直管理单位负责人,区人大常委会各工作委员会委员,各镇街分管人大工作的领导等列席了会议。
消费日报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 凡本网注明“来源:消费日报网” 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消费日报网。如转载,须注明“来源:消费日报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 凡本网注明 “来源:XXX(非消费日报网)” 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 任何单位或个人认为消费日报网的内容可能涉嫌侵犯其合法权益,应及时向消费日报网书面反馈,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和理由,本网站在收到上述文件并审核后,会采取相应措施。
4. 消费日报网对于任何包含、经由链接、下载或其它途径所获得的有关本网站的任何内容、信息或广告,不声明或保证其正确性或可靠性。用户自行承担使用本网站的风险。
5. 基于技术和不可预见的原因而导致的服务中断,或者因用户的非法操作而造成的损失,消费日报网不负责任。
6. 如因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文章刊发后30日内进行。
7. 联系邮箱:xfrbw218@163.com  电话:010-676377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