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日报网讯(记者 牛夏风)11月29日,浙江发布十二个网络传销典型案例,涉及新型网络传销、涉众型网络传销等。
记者从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自今年5月部署开展打击整治网络传销专项行动以来,浙江重点打击新型网络传销、涉众型传销行为,全省市场监管部门和公安机关积极发挥主力军作用,强化行刑衔接,集中力量,重拳出击,持续保持“露头就打、打早打小、重打严查”的高压态势,查处了一大批传销案件。
专项行动期间,全省市场监管部门共立案查处传销案件100起,罚没款6320万元;全省公安机关共立案查处组织领导传销案件123起,抓获犯罪嫌疑人464人。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会同省公安厅选取了2022年全省市场监管部门和公安机关查处打击的十二个网络传销典型案例,并予以公布。
记者发现,在此次公布的典型案例中,不少当事人都是通过开发APP、网站平台等形式开展业务。例如,杭州市拱墅区查处杭州某某科技有限公司传销案中,当事人通过杭州某某科技有限公司搭建网络销售平台“某APP”销售日用商品,并在全国范围内发展会员入驻开店。消费者通过购买398元商品大礼包(含商品)成为平台会员后,即可在“某APP”平台内开店,成为社长,成为社长后,即可获得推荐会员并获得返佣的资格。当事人通过“某APP”平台销售398元大礼包及普通商品,销售金额共计38526.8万元,当事人实际获利1497.6万元。因当事人经营模式属于组织策划传销行为,杭州市拱墅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处以没收违法所得1497.6万元、罚款150万元,共计罚没1647.6万元的行政处罚。
浙江省市场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打击传销)有关负责人表示,公布典型案例,旨在发挥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作用,进一步提高社会公众对网络传销的识别能力和防范抵制意识,自觉抵制传销、远离传销,同时强化执法震慑,促进企业诚信守法经营。
消费日报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 凡本网注明“来源:消费日报网” 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消费日报网。如转载,须注明“来源:消费日报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 凡本网注明 “来源:XXX(非消费日报网)” 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 任何单位或个人认为消费日报网的内容可能涉嫌侵犯其合法权益,应及时向消费日报网书面反馈,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和理由,本网站在收到上述文件并审核后,会采取相应措施。
4. 消费日报网对于任何包含、经由链接、下载或其它途径所获得的有关本网站的任何内容、信息或广告,不声明或保证其正确性或可靠性。用户自行承担使用本网站的风险。
5. 基于技术和不可预见的原因而导致的服务中断,或者因用户的非法操作而造成的损失,消费日报网不负责任。
6. 如因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文章刊发后30日内进行。
7. 联系邮箱:xfrbw218@163.com  电话:010-676377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