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黄陂区人民医院与黄陂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日前举行拥军优抚合作协议签约仪式。根据协议,全国现役军人凭军人有效身份证件,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需参加城镇职工或城乡居民医保)凭优待证可到黄陂区人民医院享受医疗优待服务。
活动由黄陂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主任胡峰主持,黄陂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罗志兵,区人民医院党委书记段瑞华及相关科室负责人出席活动。
签约仪式上,段瑞华表示,拥军优抚是中华民族的光荣传统,也是黄陂区人民医院义不容辞的社会责任。此次合作协议的签署,将开启黄陂区人民医院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深化合作。医院将不断优化医疗服务,提高医疗水平,致力于为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及军属提供优先、优质、优惠的医疗服务。
罗志兵说,此次合作是落实国家拥军优抚政策、提升退役军人医疗服务水平的重要举措,期待与区人民医院携手,让每一位退役军人感受到社会的温暖和尊崇,让医疗服务成为拥军优抚的坚实保障。
根据协议,全国现役军人凭军人有效身份证件,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需参加城镇职工或城乡居民医保)凭优待证到黄陂区人民医院可享受“一站点”“四免”“五专窗”“五优先”医疗优待服务。
“一站点”:即设立服务台导医专人接待点,专人接待;
“四免”:即免挂号费、免问诊费、免住院押金、免停车费;
“五专窗”:即在门诊、挂号、缴费、取药、检查检验窗口均设立“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先窗口”或明确标识;
“五优先”:即普通门诊优先挂号、优先取药、优先缴费、优先检查、优先住院服务。(李晓笛、丁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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