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日报网讯(记者 牛夏风)为了全面消除叉车运行安全隐患,杜绝叉车事故发生,近期,浙江省长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辖区内叉车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检查,严厉打击使用“三无”(无牌照、无检验、作业人员无证)叉车、无证驾驶、违章操作叉车等行为。
记者从长兴县市场监管局获悉,该局查处了全县首起特种设备销售单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案件。据了解,长兴县市场监管局夹浦市场监管所执法人员在对辖区叉车使用开展日常检查时,发现部分无牌的二手叉车停放在104国道沿线路边,且有使用痕迹。执法人员敏锐地感觉到这部分叉车有问题,立即开展调查。
执法人员在调查中发现,这些叉车均系一家名为长兴某机械设备有限公司所销售,经对该公司负责人询问,负责人称这些叉车均系从安徽、山东等外地运输过来,之后其公司在未对这些二手叉车办理登记上牌的情况下,直接销售获利,且在销售过程中为躲避监管故意不制作、不留存销售台账记录。
事实上,该公司作为特种设备销售单位,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的相关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特种设备销售单位销售的特种设备,应当符合安全技术规范及相关标准的要求,其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安装及使用维护保养说明、监督检验证明等相关技术资料和文件应当齐全。特种设备销售单位应当建立特种设备检查验收和销售记录制度。禁止销售未取得许可生产的特种设备,未经检验和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或者国家明令淘汰和已经报废的特种设备。”长兴县市场监管局已对当事人依法立案查处。
长兴县市场监管部门提醒,叉车流动性大,危险系数高,特别是无牌无证二手叉车,如果技术检验不合格将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叉车使用单位一定要在正规公司购买符合规范的叉车,以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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