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日报网讯(记者 牛夏风)如何让更多银发族养老无忧,解决空巢老人、独居老人、高龄老人的“做饭难”“吃饭难”问题?近日,浙江省民政厅、省发展改革委等12部门印发《浙江省发展老年助餐服务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将于9月1日起施行。
《实施方案》提出,到2025年底,进一步向城乡社区延伸服务,全省助餐服务网络基本形成,服务对象有效扩面。到2027年底,老年助餐有需求的村(社区)基本覆盖,多元供给、可持续发展能力得到巩固,老年人就餐便利度、满意度明显提升。
在规范服务对象方面,《实施方案》提出,坚持“保基本、兜底线”,优先为“不能烧、不敢烧、不会烧”三类老年群体,即无法自主做饭的失能(含失智,下同)老年人、做饭存在较高风险的高龄老年人、不会做饭的独居老年人等困难老年人提供助餐服务。
在规范服务内容方面,《实施方案》提出,重点提供午餐服务,有条件的可提供晚餐、早餐服务,为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提供送餐上门服务。优先供应大众化家常菜,鼓励有条件的助餐服务机构结合老年人饮食差异和身体状况,提供多样化、个性化餐食,拓展协助进餐、线上点单等服务。支持助餐服务机构在满足助餐服务需求的基础上,在非就餐时间提供其他助老服务。鼓励节假日期间照常营业,保持助餐服务的连续性、稳定性。
在规范服务价格方面,《实施方案》提出,加强成本核算,综合计算助餐人员、粮油食品、水电等支出,合理制定菜单价格。在此基础上,结合当地经济发展水平与财力状况,根据老年人年龄、失能等级等情况,采取打折、餐补、限价等让利方式,实行差异化优惠。支持各地以发放老年助餐消费券等方式,让老年人享受看得见的实惠。不提倡多重让利,不提倡以免费或者超低价格形式提供服务。
值得一提的是,《实施方案》还提出多种助餐模式,切实解决老年人的就餐难题。例如,开办村社老年食堂。建设一批村(社区)自营或者委托社会力量运营的老年食堂,作为老年助餐的基本模式。有条件的地区可探索推广“老年食堂+”模式,拓展社会化服务,发展社区食堂。
《实施方案》还鼓励餐饮企业服务。鼓励具备资质的社会餐饮企业设置老年餐桌。支持品牌连锁餐饮企业开发适老化餐品,满足老年人多元需求。山区、海岛地区,鼓励利用民宿等就近为老年人提供助餐服务。
此外,《实施方案》还提出推进“互联网+助餐”。鼓励具备条件的城区,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合作共建等方式,与互联网配送餐平台、同城配送等经营主体开展合作,利用现有快递网络为老年人配送餐。
实际上,从2003年起,浙江就开始推动老年助餐工作,截至目前,浙江已建成老年助餐点1.17万家。《实施方案》将聚焦老年人就餐实际困难,坚持政府统筹、保障基本,因地制宜、精准施策,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积极构建覆盖城乡、布局合理、共建共享的老年助餐服务网络,推动老年助餐服务方便可及、经济实惠、安全可靠、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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