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日报讯 在11月5日举行的第二届中国—东盟电视周新闻发布会上,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相关负责人、第二届中国—东盟电视周组委会秘书处副秘书长分别作新闻发布并回答记者提问。
据介绍,第二届中国—东盟电视周将于11月23—29日在广西桂林举行。第二届中国—东盟电视周以合作、创新、互通、共融为主题,共设置了四大板块内容,具体如下:
中国—东盟优秀视听传播案例(节目)展播推优活动,以“精彩视听 守望相助”为主题,该活动从今年6月起征集讲述双方守望相助共同抗疫的故事,讲述中国与东盟各国人民友好交往的故事,讲述中国与东盟各国共谋发展共同进步的故事等题材的电视剧、纪录片、综艺节目等。
这些案例和节目经过专家筛选后将于11月23—29日在第二届中国—东盟电视周期间在中国和东盟平台上进行集中展播。
11月23日,在广西桂林大剧院举办第二届中国—东盟电视周开幕式暨中国—东盟优秀传播案例发布典礼。
11月24日,将以“共享精彩新视界、共创视听新未来”为主题,在桂林市象山区的桂林宾馆举办中国—东盟电视周视听传播峰会。同时,以共享“一带一路”融合视听新成果为主题,在桂林市象山区的桂林宾馆举办2020中国—东盟电视周视听产品展示交易会。
发布会还公布了中国—东盟电视周重新设计的标志。
(李道龙 莫琼英)
消费日报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 凡本网注明“来源:消费日报网” 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消费日报网。如转载,须注明“来源:消费日报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 凡本网注明 “来源:XXX(非消费日报网)” 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 任何单位或个人认为消费日报网的内容可能涉嫌侵犯其合法权益,应及时向消费日报网书面反馈,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和理由,本网站在收到上述文件并审核后,会采取相应措施。
4. 消费日报网对于任何包含、经由链接、下载或其它途径所获得的有关本网站的任何内容、信息或广告,不声明或保证其正确性或可靠性。用户自行承担使用本网站的风险。
5. 基于技术和不可预见的原因而导致的服务中断,或者因用户的非法操作而造成的损失,消费日报网不负责任。
6. 如因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文章刊发后30日内进行。
7. 联系邮箱:xfrbw218@163.com  电话:010-676377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