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建设美丽宜居村庄,坚决治理农村垃圾、污水等人居环境突出问题,有效提升村容村貌,今年以来,河北省曲周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农村整治工作,通过一系列办法举措,农村人居环境得到质的变化,农民获得感幸福感不断提升,大大增加农村干部工作的凝聚力和干群关系。
一是高度重视,持续安排部署。曲周县委副书记刘伟、县政府副县长路风杰分别召开多次村庄清洁行动、垃圾污水百日攻坚工作安排部署及调度会议。
二是加大考核力度,促进工作质量。持续开展村周评、乡镇半月一排名、县一月一观摩考核机制,今年以来,围绕村庄清洁行动(五清、三建、一改)、垃圾、污水等方面由县政府办、县人居办、10个乡镇副职及两个保洁公司组成的观摩考评组开展了6轮全程抖音直播观摩和3轮暗访,先进的乡镇在电视台进行典型发言,倒数的乡镇进行电视问政,排名倒数后两名乡镇的保洁公司按照考核办法扣除当月10%承包费,同时安排保洁公司对全县所有村庄街巷道两侧进行了两轮喷洒除草剂,防止雨季到来引起的杂草丛生。
三是完善长效机制,促进全民参与。通过在曲周嘎三农抖音平台和曲周三农随手拍设立农村人居环境举报奖励机制,对群众在平台举报的人居环境线索给予食盐和5元微信红包奖励,有力的促进了全民参与率,起到了很好的效果。
“环卫工作人人参与,美好环境家家受益”。
曲周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孙永顺表示:“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只有起点,没有终点。随着各项机制的实施,各乡镇、保洁公司各尽其责,埋头苦干,环境卫生一天会比一天好。干净的街道,良好的环境,需要我们常抓不懈,齐抓共管,共同创造曲周良好的人居环境。”(许世新 孙永顺)
消费日报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 凡本网注明“来源:消费日报网” 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消费日报网。如转载,须注明“来源:消费日报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 凡本网注明 “来源:XXX(非消费日报网)” 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 任何单位或个人认为消费日报网的内容可能涉嫌侵犯其合法权益,应及时向消费日报网书面反馈,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和理由,本网站在收到上述文件并审核后,会采取相应措施。
4. 消费日报网对于任何包含、经由链接、下载或其它途径所获得的有关本网站的任何内容、信息或广告,不声明或保证其正确性或可靠性。用户自行承担使用本网站的风险。
5. 基于技术和不可预见的原因而导致的服务中断,或者因用户的非法操作而造成的损失,消费日报网不负责任。
6. 如因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文章刊发后30日内进行。
7. 联系邮箱:xfrbw218@163.com  电话:010-676377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