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0日,文旅部发布旅游行业标准《滑雪旅游度假地等级划分》(以下简称“等级划分”)。据悉,《等级划分》将滑雪旅游目的地分为2个等级,并规定,国家级滑雪旅游度假地单雪季游客人数不应少于 20 万人次。在业内人士看来,此次发布有关滑雪旅游的旅游行业标准,也是意在加快中国滑雪旅游的发展。
根据《等级划分》,滑雪旅游度假地划分为2个等级,从高到低为国家级滑雪旅游度假地、省级滑雪旅游度假地。空间组成是以县级行政区作为滑雪旅游度假地的依托区,有空间高度集聚的滑雪旅游区作为滑雪旅游度假地的核心区。滑雪旅游资源应具有地形、生态、气候、区位交通、发展潜力等综合条件优良的滑雪旅游场地资源,且无多发性不可规避的自然灾害风险。
《等级划分》造雪系统应覆盖所有雪道。应具有空间集聚的滑雪场地设施、户外休闲活动设施。以滑雪旅游度假为主,宜开展四季旅游。
值得一提的是,针对旅游综合服务板块,《等级划分》还显示,核心区内应有雪具大厅,具有咨询、购票、投诉、休息、集散、滑雪器材装备存放和维护、租赁等滑雪旅游度假功能。应有一定数量的旅游饭店、特色民宿等住宿接待设施,同时住宿服务设施应满足相应的服务要求和质量规范。
此外,根据《等级划分》国家级滑雪旅游度假地评定条件部分,滑雪旅游度假地核心区面积不应少于20km²。核心区滑雪旅游场地山地垂直落差不宜少于350m;雪道总面积不应少于 100hm²;应有适宜比例的初级、中级和高级雪道面积;核心区日最大接待游客环境容量不应少于 5000 人;应具备举办单项或综合国际滑雪赛事的条件。在核心区旅游市场规模与结构部分,单雪季游客人数不应少于 20万人次。应以接待过夜游客为主,年过夜游客的人天数指标与年游客总人数的比例不宜少于 80%,过夜游客平均停留天数不应少于 2.5 天。应具有国际知名度。而省级滑雪旅游度假地单雪季游客人数不应少于 10 万人次,年过夜游客的人天数指标与年游客总人数的比例不宜少于 60%,过夜游客平均停留天数不应少于 2 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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