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7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天津监管局对多家保险公司及银行开出罚单,包括建信人寿、太平财险、紫金财险、太平洋保险、交通银行、兴业银行、天津农商行等企业以及三家村镇银行。
据罚单显示,建信人寿天津分公司的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为财务资料虚假记载。针对上述违法违规行为,金融监管总局天津监管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建信人寿天津分公司罚款20万元。多名时任建信人寿天津分公司相关负责人对财务资料虚假记载事项负有责任,同步被罚。
太平财险天津分公司因编制虚假的报告、报表、文件、资料等违法行为,被金融监管总局天津监管局处以28万元罚款。相关责任人同步被罚。
紫金财险天津分公司因安责险业务赔偿限额低于规定,以及事故预防服务工作不到位等违法违规行为,受到行政处罚,遭警告并罚款2万元。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因未按照规定使用经批准或备案的保险条款、保险费率;核保管理不严格;承保操作管控不规范;查验影像资料不规范;履行说明义务记录不规范;未在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合同中约定具体服务项目及频次等违法违规行为,处以警告并罚款24万元。相关责任人同步被罚。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万德庄支行因授信管理不到位;关联关系识别不到位、未按集团客户统一授信;员工管理不到位、员工从事违法活动等行为,被罚款370万元。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荣业支行和天津森淼支行因信用证业务贸易背景不真实,福费廷资金回流开证人,分别被处罚款30万元和80万元;陈莉(时任兴业银行天津荣业支行行长)被警告,陈家贺(时任兴业银行天津森淼支行行长)被警告并处罚款6万元。
天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贷款“三查”未尽职,员工管理不到位、员工从事违法活动,被罚款110万元。
此外,天津三家村镇银行也收到大额罚单,相关责任人被处罚。天津滨海江淮村镇银行因关联交易未按照监管规定进行管理、贷款五级分类不准确,被罚款60万元,时任行长项劲松被给予警告处分,并另处6万元个人罚款。
天津武清村镇银行因贷后管理不到位、贷款资金被挪用,贷款五级分类不准确,票据业务管理不审慎,员工参与民间借贷四项违法违规行为,被罚款150万元,相关责任人谭超、崔金亮、屈恩泽因贷后管理不到位,贷款资金被挪用被警告,陈传阁因贷款五级分类不准确被警告,孟晨光因票据业务管理不审慎被警告,王东民因员工参与民间借贷被警告。
天津津南村镇银行因员工与客户发生非正常资金往来、违规向区域外企业发放贷款、微企业及首贷户监管数据报告不实,被罚款100万元,时任风险总监李明及咸水沽支行行长董印杰均受到警告。
消费日报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 凡本网注明“来源:消费日报网” 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消费日报网。如转载,须注明“来源:消费日报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 凡本网注明 “来源:XXX(非消费日报网)” 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 任何单位或个人认为消费日报网的内容可能涉嫌侵犯其合法权益,应及时向消费日报网书面反馈,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和理由,本网站在收到上述文件并审核后,会采取相应措施。
4. 消费日报网对于任何包含、经由链接、下载或其它途径所获得的有关本网站的任何内容、信息或广告,不声明或保证其正确性或可靠性。用户自行承担使用本网站的风险。
5. 基于技术和不可预见的原因而导致的服务中断,或者因用户的非法操作而造成的损失,消费日报网不负责任。
6. 如因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文章刊发后30日内进行。
7. 联系邮箱:xfrbw218@163.com  电话:010-676377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