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日报网 > 资讯动态 > 资讯

首届世界的“香格里拉”文旅节助推迪庆文旅升温

时间:2024-09-12 17:49:10 来源:消费日报网

  首届世界的“香格里拉”文化旅游节举办以来,迪庆藏族自治州加快推动区域协作和文化旅游高质量发展,进一步深化与兄弟州市的交流协作,加快滇西北旅游转型升级,全方位擦亮世界的“香格里拉”金字招牌,持续深化实化“有一种叫云南的生活”。

独克宗古城游人如织(迪庆日报 供图)

  多地携手促进旅游业协同发展

  2023年10月30日,随着大理丽江迪庆联合加快推动滇西北旅游高质量转型升级第一次协作联席会的召开,三州(市)加强文化交流,推进旅游合作,在旅游产品业态创新、旅游交通框架构建、旅游宣传营销合作、文化旅游联合执法、市场主体交流合作上取得明显成效。

  自滇西北旅游高质量转型升级第二次协作联席会召开以来,迪庆州抢抓合作机遇,充分挖掘滇西北旅游资源新优势,强化旅游市场治理,推进滇西北旅游环线建设,全力推动各地文旅产业发展项目互动、线路相连、设施相联、标识相同、信息相通、资源共享、人才互援、品牌共建,加快推动滇西北旅游高质量转型升级发展。

  其中,三州(市)文化和旅游局合力打造了“三山三古城”“大香格里拉人间乐土线”“三江并流穿越线”3条外线,将三州(市)经典旅游景区景点、文化特色有效串联起来,进一步推动实现滇西北地区项目互动和客源共享。

  为进一步加强旅游行业管理和市场监管协作,努力实现三地文化旅游执法队伍之间“案源互享,案件共查”,迪庆州与丽江市共同开展了路检路查等工作,重点针对文化旅游市场乱象进行全面规范整治,包括打击网约车、私家车拉客宰客,严查旅行社“零负团费”及导游诱导购物,规范旅游商品零售企业销售等。

虎跳峡壮美风光引游客(迪庆日报 供图)

  政企合作共促旅游产业转型升级

  首届世界的“香格里拉”文化旅游节举办以来,迪庆州持续加强与企业的合作,坚持政府搭台、企业唱戏,多方筹措资金,推进文旅深度融合发展,并依托同程旅行平台孵化文化旅游节庆发展新模式,持续丰富文化旅游产品新业态。

  迪庆州旅游集团有限公司是迪庆州政府授权的旅游产业整合、投资开发和运营平台,如何发挥龙头企业作用对于迪庆文旅产业发展至关重要。为此,迪庆州旅游集团有限公司全面升级、优化传统旅游产品结构,加快智慧化景区建设,提升管理和服务水平,通过项目赋能加快旅游业提质升级。

  另外,迪庆州旅游集团有限公司与大理旅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大理旅游集散中心有限公司等达成战略合作,以“香格里拉”品牌为核心,协同搭建了香格里拉旅游集散服务中心平台,实现滇西北旅游环线及区域旅游项目合作开发;与云南迪庆交通运输集团公司、香格里拉市交运服务有限公司及丽江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深度合作,推动“旅游+交通”融合发展,实现内部资源高效协同,外部市场协作延伸。

  截至2024年9月,迪庆州累计运输游客7.2万人次,“旅游+交通”服务水平、市场竞争力显著提升。

梅里雪山景色迷人(迪庆日报 供图)

  文旅融合构建全域旅游新格局

  金黄的日光倾洒在圣洁的雪山上,草甸上野花你追我赶地绽放,重峦叠嶂的群山中滇金丝猴在自由跳跃,藏族群众跳起欢乐的锅庄……随着丽香铁路的开通,游客们能够更快速方便地领略到迪庆州的魅力。

  迪庆州紧抓丽香铁路开通这一重大机遇,加强宣传推介,进一步打造节庆活动品牌、丰富文旅业态产品,擦亮世界的“香格里拉”金字招牌,相继推出了冬季旅游惠民政策、主题线路产品、节庆活动等,满足游客的不同旅游需求。

尼汝村七彩瀑布(迪庆日报 供图)

  与此同时,迪庆州开通大巴直通景区专线,游客可以乘坐大巴车直达景区;各民宿立足特色资源优势,提供个性化服务;各景区延长游客观景、打卡时间,持续提升服务水平;迪庆州重点开发沉浸式演出、旅拍婚庆、互动体验、文化主题餐饮、智慧旅游等新产品,进一步丰富旅游业态。

  2024年1至7月,迪庆州累计接待海内外游客1608.07万人次,同比2023年增长27.46%。

  如今的迪庆州,在做大做强文旅产业方面持续发力,借助丽香铁路开通的东风,推动旅游高质量转型升级,按照全域、全时、全要素旅游的目标,主动融入“滇西旅游环线”“金沙江旅游经济带”和“大香格里拉旅游圈”,让迪庆成为有品质、有温度的旅游目的地,提升居民和游客的满意度、获得感,打造更具体验感和满意度的“香格里拉”。

纳帕海美丽风景引游客打卡拍照。刘东 摄


*** 本页面内容属于广告资讯信息,如本信息内容涉及侵权,请及时与本网联系。




消费日报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 凡本网注明“来源:消费日报网” 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消费日报网。如转载,须注明“来源:消费日报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 凡本网注明 “来源:XXX(非消费日报网)” 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 任何单位或个人认为消费日报网的内容可能涉嫌侵犯其合法权益,应及时向消费日报网书面反馈,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和理由,本网站在收到上述文件并审核后,会采取相应措施。
4. 消费日报网对于任何包含、经由链接、下载或其它途径所获得的有关本网站的任何内容、信息或广告,不声明或保证其正确性或可靠性。用户自行承担使用本网站的风险。
5. 基于技术和不可预见的原因而导致的服务中断,或者因用户的非法操作而造成的损失,消费日报网不负责任。
6. 如因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文章刊发后30日内进行。
7. 联系邮箱:xfrbw218@163.com  电话:010-67637706

标签:
编辑: 刘坤媛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