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日报网讯(记者 罗颖 □ 李林玲)6月4日,在世界环境日来临之际,四川省华蓥市人民法院在华蓥市生态环境司法修复基地巡回审理了文某某非法狩猎罪暨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一案,邀请20余名村民旁听庭审,对村民起到了良好的警示教育作用。
案件经过
2022年2月至2024年1月期间,被告人文某某使用禁用工具铁制老鼠夹、钢丝猎套以及马犬追撵的禁用方法,在禁猎区域岳池县普安镇、广安市前锋区护安镇、华蓥市禄市镇捕猎果子狸、豹猫等野生动物。经鉴定,果子狸为国家三级保护野生动物,豹猫为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被告人文某某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不仅构成非法狩猎罪同时对当地生态环境造成了严重损害,在依法承担刑事责任的同时还应当承担生态环境修复责任。最终,法院判决文某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同时判决文某某支付生态环境资源损失费。
法治宣传
庭审结束后,天池法庭的干警为现场群众发放了宣传手册,并以案释法,深入浅出地为群众讲解了哪些动物属于保护动物、哪些行为属于破坏环境的行为,以及破坏生态环境所带来的严重后果。现场群众纷纷表示,今后一定会约束好自己的行为,主动保护生态环境,守护美丽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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